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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,員工出差、休探親假,以及公司組織員工外出旅游產生的住宿費,我們都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,請問這些專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?
答:一般納稅人取得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,需分情況處理:
1.可抵扣情形
公司員工因公務出差產生的住宿費,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其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抵扣銷項稅。因為出差住宿屬于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支出,符合進項稅抵扣的相關規定。
2.不可抵扣情形
如果住宿費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,進項稅額也不能抵扣。
員工探親住宿→屬于個人消費
公司組織員工旅游住宿→屬于集體福利
類似這些情況下的住宿費專用發票均無法抵扣。
特別提醒:若發票屬于不可抵扣情形,即使已認證抵扣,也需在后續納稅申報時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,避免稅務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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